云南养老信息网,关注云南省养老机构及敬老事业

云南省养老信息网-云南专业敬老养老查询登记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养老新闻政策 > 政策法规 >

养老政策不断出台: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院结合养老院

时间:2019-09-19 11:51来源:未知 作者:云南养老网 点击: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9个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首先提出了医养结合。最近,有关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第十八条明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9个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首先提出了“医养结合”。最近,有关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第十八条明确,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
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
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完善协议管理规定,依法严格监管;
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
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
有条件的地区可支持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

 

 

明确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
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对于申办人提出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即同时提出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类型、性质、规模向卫生健康、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为切实推进上海的“医养结合”工作,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明确:

 

 

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完善老龄健康服务和长护险试点工作。深化“医养结合”工作,努力构建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

 

老年护理院要增强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养老机构附设医疗机构要抓好医疗护理指导及规范管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要提供康复等护理服务;为居家护理服务提供支持。通过四个层面,为处于不同护理需求层次的老年人,分类提供护理服务。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

 

 

2019年9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具体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需求。会议确定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措施:

 

 

 

  • 一是简化审批。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

 

  • 二是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取消不合理审批、实行“一窗办理”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 三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合作,支持上门服务,大规模培养养老护理等人才。

     

  • 四是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增加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五是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由此表明,“医养结合”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能级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综合协调、多方携手的系统性的民生工程。

 

“医养结合”是老龄化、高龄化态势的迫切需求。以上海为例:截至2018年底,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34.4%;8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5.6%。老龄化和高龄化的社会人口结构,意味着老年人患病率提高、患病种类增多,因此,老年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依赖度更深,对“医养结合”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医养结合”是加强养老服务功能的举措。就上海而言,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户平均2.5人;上海60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的14.6%,其中完全失能4.5-4.8%;基于现有的养老服务格局和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仅有3%的老年人进入机构养老,而大部分失能和患病老年人需要在家庭或者社区的帮助下进行养老;大多数家庭缺乏完善的家庭照护条件和相关护理知识,故而亟需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以增强家庭自我照料的能力。

 

“医养结合”是养老机构自身发展提升能级与水平的需要。截至2018年底,上海全市共有养老机构712家,床位14.42万张。其中有内设医疗机构的299家,约42%的养老机构有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的患病、高龄、失能老人由于行动不便,往返于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就诊的困难较大,因而对获得便捷、及时的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发展,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最基本的要求,其中提高基本的医疗服务能力,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自然成为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笔者认为,“医养结合”就是医疗卫生资源融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与养老资源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为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提供供给充裕、梯度合理、形式多样、触手可及的养老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进而提升养老服务整体能级和水平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依据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养老服务的最终目标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持其最佳功能,即提高健康期望寿命;养老服务的具体目标是维系老年人的功能、保持老年人的尊严独立,延缓老年人衰退及恶化,增强老年人的自我照顾能力。基于此理念,医养结合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整合各方资源,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的整合式照护服务。

 

(责任编辑:云南养老网)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