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即将开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考虑到现实的物价水平,养老金是非常关心的问题。而随着社会相关福利的提升,养老金在前几年也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那么,2019年养老金将会迎来“十五连涨”,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在每年1月份至3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各省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云南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 2018年云南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驻滇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要求和人、财两部对我省的批复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调整 (一)调整范围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他类地区和一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类区退休人员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 (一)调整范围 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责任编辑:云南养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