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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年人照护问题亟待解决

时间:2019-08-04 13:59来源:未知 作者:云南养老网 点击:
60岁以上老年人2.5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4000万,这是国家卫健委提供的中国老年人数据。如何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如何让每一个人的老年过得安稳踏实?这是快速老龄化的中国面临的挑战。 我国老年健康工作难点突出,其中最主要、最大的难点是老年健康服

  60岁以上老年人2.5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4000万,这是国家卫健委提供的中国老年人数据。如何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如何让每一个人的老年过得安稳踏实?这是快速老龄化的中国面临的挑战。

  “我国老年健康工作难点突出,其中最主要、最大的难点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今年6月在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老年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数量目前严重不足,人员、服务能力严重不足,这和老年人的迫切需求差距非常大。

  其中,尤其是针对高龄、失能老年人的上门健康服务严重不足。随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等,越来越多家庭面临照料者缺失的问题。“现在的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有一个失能老人在家里,压力是非常大的。”王海东指出,我国目前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对于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日常医疗护理需求,重点需要解决“谁照护”的问题。我们都会有老去的一天,可能会行动不便甚至无法自理,谁来照护、如何照护?这或许不是仅仅依靠儿女或是一个护士、一个保姆就能解决的。专家呼吁推动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实现医养一体化服务。

 

  1、以医代养不可取

 

  医疗护理服务,这是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这个需求有多大,从医院就诊人群里众多的白发老人便可见一斑。据媒体报道,为了获得相对较好的医疗和照护服务,不少医院出现“压床养老”的现象,沦为“养老院”。

  “患病的老人把医院当成家,造成医疗资源严重浪费。”长期关注养老问题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向记者表示,我国养老服务存在以医代养、医养不分的问题,导致医养服务有需求、缺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在加大。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医养结合,打通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所谓医养结合,就是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针对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在日常的生活照料基础上,提供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健委今年4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将近4000家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服务的有2万多对。

  不过,迟福林对目前很多所谓的“医养结合”机构并不看好。“不是不要医养结合,而是要更高水平的医养结合。”他说,高水平的医养结合应该是以养促医,以医助养。

  “目前,不少养老的项目是以医疗的形式支出,这不仅加大了医疗成本,而且不利于发展养老事业。”迟福林说,应该推动医疗的前端化,将更多资源用于治小病、促保健。这需要医养的适度分离,而不是以医代养。同时,以专业化的医疗机构支撑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比如把健康检查服务、临终关怀服务等结合起来,形成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此外,还应该大力发展医疗养老联合体。

 

  2、照护师需专业化职业化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和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老年人都需要一个陪伴在身边、懂得基本医疗常识的人。“这个人知道给老人喂饭之后,如何不会发生呛咳、误吸而引起肺炎等。”中国老年医学会会长范利说。

  在医院“压床养老”,更多是不得已而为之。范利告诉记者,很多老年人向她反映,他们最需要的不是“大医生”,而是“照护师”。根据相关机构评估,预计到2030年,我国需要专业化老年“照护师”6800万人。

  在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战略所副所长王海涛看来,老年照护从业者之所以紧缺,与该群体缺乏职业化和专业化有关。“照护老年人,收入不如去医院做护士。而且,护士有明确的职业发展前景,比如从护士一步步做到护士长,但老年照护人员没有这样的职业规划和晋升渠道。”他说。

  老年照护师,这是一个非医非护的职业,但能力不可小觑。有专家曾这样解释:照护师是护理师,须掌握基本医疗护理能力;是康复师,能教导老年人使用训练器、照护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是社工师,了解养老医疗法规政策、保险产品、服务机构情况,根据老年人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方案并为其链接社会资源;是文体治疗师,为老年人提供体育运动项目和娱乐项目;还是教师,给老年人提供健康、烹饪、艺术等知识。

  这种设定或许有些理想化,但“兼顾护士及保姆双重功能”是基本要求,这个要求可不低。范利认为,应该把老年照护师设定为一种职业,使其专业化、职业化,有晋升渠道和发展途径。她建议在我国教育体系里开设老年照护师专业,进行学位教育,提高该职业的专业水平。此外,在养老照护方面,谁被照护、在哪照护、如何照护,都应该有标准,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规范。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介绍,在全国技工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去年我国刚增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目前在引导和支持开设养老护理服务相关专业。未来还将探索推动建立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组织修订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人才培养评价规范。

  王海东透露,下一步我国将出台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政策文件,包括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对失能老人的照护、上门服务等。今年还将在部分地区开展失能老人的评估和健康服务的试点。

 

  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待完善

 

  有了照护师,还需要照护险(或称护理险)。

  在王海东看来,针对失能老人的健康服务之所以严重不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失能老人照护费用支付的稳定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多位专家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一份长期照护保险,可保证老年人能支付并享受到他们所需要的照护服务。

  所谓长期护理保险,是指通过发挥保险的风险共担、资金互济功能,对被保险人因长期护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担补偿的一种制度,主要以失能失智老人为保障对象。2016年,我国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15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作为一项面对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好钢用在刀刃上”,让真正需要被照护的老年人得到帮助,至关重要。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认为,应该合理界定长期照护保险的保障范围,重点是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失智人员的生活照护费用提供资金支持,对医疗护理的费用支付是次要的。

  同时,对于申请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人员,如何判定他们真的存在照护需求以及需要什么层次的照护服务,亟须明确。从目前的试点来看,许多试点地区对失智失能的评定标准并不一致,有的是地方自己制定,有的是参考国外相关标准。金维刚呼吁,加快研究制定失能人员的失能等级和照护等级的国家标准,以及长期照护保险的支付标准。

  从长远来看,要保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稳定实施,还须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目前,多数试点地区从医保基金里划转一部分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但在医保基金日趋紧张的形势下,这种筹资方式被认为缺乏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

  金维刚建议,探索建立独立的筹资渠道,尽早摆脱对医保基金划转的依赖性。政府应承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财政支持责任,建立适度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然后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多渠道来筹集资金。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8月04日 06版)记者 陈海波

 

(责任编辑:云南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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