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民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归纳了养老服务领域常见的风险,如高额返利无法实现、高额会员费存卷款跑路风险、欺诈销售“保健品”等。 《风险提示》呼吁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全文如下: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2019年12月3日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民政部等部门此次发布的风险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非法集资等诈骗手段的常见形式和主要手段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对提高老年人风险意识、加强投资理性有积极意义。李爱君认为,此次提示特别强调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要自担,应引起老年人和家属的高度警惕。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风险提示,可谓十分必要。近日,长沙爱之心老年公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4000名老人损失超5亿元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实际上,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诈骗传销问题屡见不鲜,给老年人带来严重的财产和健康损失。高额返利实为“拆东墙补西墙”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养老服务产业也在快速发展,而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行为却时有发生。2018年,浙江“爱福家”以年化13.5%的高额利率出售养老保障产品,非法吸收资金过百亿元,最终资金链断裂、无钱兑付到期的投资款,致使数万中老年投资者受损。2019年,有中老年人与“中安民生”公司签署“资产养老服务产品”合同,从而陷入“以房养老”迷局。如今,这些中老年人不仅无法收到公司承诺的“养老金”,自有房产也面临被强制拍卖的风险。针对有养老企业非法集资、承诺高额返利无法实现的现象,《风险提示》提醒,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风险提示》称,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收取高额会员费,存在卷款跑路风险南都记者注意到,部分民办养老机构通过销售“会员卡”等形式来筹款,以弥补资金不足,而这一带有预付费性质的营销方式存在一定风险,在业内也备受争议。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称,对“会员制”养老采取了相对客观、包容的管理方式,提出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并强调“应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风险提示》提醒,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资金安全无法保障”。还有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如有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风险提示》提醒,这些企业的运营模式本身存在风险,从而致使其高额返利的承诺无法实现。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欺诈销售“保健品”,误用或贻误病情 《风险提示》提醒,因“保健品”概念目前无法律定位,经常被不法企业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此前北京一34岁女子感冒发烧后不就医,迷信一种叫如新g3的果汁能排毒治病,只喝果汁不接受任何治疗,最终因肺部感染抢救无效死亡。南都记者注意到,自去年年末“权健事件”发酵后,我国加强了对“保健”市场的监管力度。今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风险提示》提醒,有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 “一些养老、保健企业声称的保健功能并未经过科学评价和专业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误用甚至可能贻误病情。”《风险提示》称。《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相关案例:“高端养老”涉案动辄上亿元 级别最高的翡翠会员消费满25600元,每天返现130元,最终返利高达64320元,办理多张会员卡还赠送蚕丝被、足灸桶等礼品,高级会员还能享受免费旅游服务。这些看起来回报丰厚、由“老妈乐”公司提供的“消费养老”服务,实际上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但先后有北京、江苏、河南、河北、山西、福建、吉林等多地老人受骗,涉及金额上亿元。类似的涉老诈骗案件并不少见。一家名为“天地自然健康养老公司”的企业自2015年起招募了几千名老年会员,承诺会员交费后不仅可在养生庄园吃饭、购物、就医、参加旅行团,每年还可以拿到6%至14%的返利,打折之后单日最低房费和餐费仅为67元和12元。然而,2018年4月,该公司负责人外逃,账面资产也所剩无几。经调查,这家所谓“高端养老企业”既无土地手续也无养老资质,完全就是个骗子公司,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我去年在街上被人拉去参观一家养老公寓。了解之后,觉得这个公寓条件不错,服务很好,办理会员能预定床位,入住了能打折,每年还能拿11%的利息。”72岁的张爷爷把自己多年攒下来的42万元钱投了进去,还想着到时能住进养老公寓。直到今年7月,他才发现自己投入的钱已经拿不回来了,养老机构、办公楼也是人去楼空。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综合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诈骗案件频发,形式也花样翻新,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收取会员费、床位费;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以房养老“套路贷”诈骗等。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只在相关部门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按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人”。但这类机构却以“预定养老床位”名义,多年来收取会员数额不等的入住预订金,并承诺高额回报、享受优先优惠入住,涉嫌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养老压力下,广大老年人对现有资产“保本升值”的需求也逐渐提升,这给了诈骗团伙以可乘之机。“涉老诈骗案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占很大比例,所以老年人常会有自发性的集体维权行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王新说。 |